张学友演唱会“不差钱”天星娱乐深陷“订金欺诈门”

昨日,某论坛曝光《张学友巡演恐流产 导火索是天星涉嫌诈骗巨额订金?》一文,短时间内被多家论坛转载,网友和歌迷对此将信将疑,莫衷一是。随后,众多热心网友和歌迷纷纷来电来函,极度关注此事的真相和进展。

原来,早在2009年,即张学友2010-2011演唱会刚开始筹划的时候,各地演出商便已经和北京天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即张学友2010至2011年度所有演出活动的独家代理——香港天星娱乐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进行洽谈。经过平等协商,各演出商受张学友经纪人陈淑芬女士和其夫婿陈柳泉先生的指示,与北京天星娱乐时任总经理沈诗仪(曾用名沈小力)达成合作意向,参股与投资演唱会,并正式向北京天星娱乐支付了人民币100至300万元不等之金钱,作为投资演唱会的“诚意金”(即预订金),并均有收据为证。据核实,从2009年8月份开始,北京天星总经理沈诗仪以相同的方式收取了总共超过十六个演出商的“诚意金”(见附件《询问函》),并陆续存入沈诗仪名下银行内,总额超过1700余万元。北京天星总经理沈诗仪保证(见附件1名片扫描件)与众演出商洽谈张学友演唱会以及收取“诚意金”并存入银行等一系列行为,均是在香港天星娱乐的实际操纵人陈柳泉、陈淑芬夫妇的指派和监督下完成的。

2010年1月13日,香港天星娱乐的工作人员、财务总监李伟棠把沈诗仪银行账户1700万转入至李本人账户。而这个行为也是陈柳泉陈淑芬夫妇二人策划并指使的,也证明沈诗仪所收的1700万元为香港天星娱乐实际控制。当张学友演唱会正在积极进行筹备的时候,2010年3月8日,香港天星娱乐有限公司却发布《通知》,公然宣称“本公司未授权或委托过中国内地任何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进行张学友2010-2011个人演唱会项目的洽商与合作事宜,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过演唱会预订金等款项。”香港天星娱乐意图为自己收取预订金的既定事实进行开脱。 香港天星娱乐公布《通知》后,众多已经缴纳“诚意金”的投资商陆续发来函件询问,要求北京天星娱乐作出相应解释(见《询问函》)。香港天星娱乐否认北京分公司与众多投资商洽商的事实,拒不承认收取张学友2010-2011演唱会预订金,不仅严重违背了诚信——这一基本的商业道德,也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张学友2010-2011演唱会的投资方,也是本次事件的当事方和受害者,全国各演出商都已经向北京天星娱乐发出《询问函》,并派出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赶赴北京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接洽,力图以开诚布公、求真务实的态度解决争端,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诚信,打造繁荣的演出市场同样呼唤诚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天星娱乐“订金欺诈门”,认真调查和严肃查处此次非法集资事件,尽早向各演出商公布事件的真相,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以规范演出行业的秩序,还文化演出市场一片洁净的天空。

时间表:2009年9月16日 北京天星视觉娱乐以沈诗仪的名义开设银行卡(招行)。
2010年1月13日 李伟棠把沈诗仪银行账户1700余万转入至本人账户,见银行查询单。
2010年3月8日  《通知》  天星娱乐声明称未收到张学友演唱会的预订金。
2010年3月10日 《询问函》投资方蓝海华谊和南京大唐亚太要求北京天星作出解释。
2010年3月10日 《询问函》投资方稻草公司演出二部要求北京天星作出解释。
2010年3月10日 《询问函》投资方福建中视传播要求北京天星作出解释。
2010年3月11日 《询问函》投资方浙江世纪风采文化传播要求北京天星作出解释。
2010年3月11日 《询问函》投资方厦门天视文化要求北京天星作出解释。
2010年3月11日 沈诗仪《关于天星娱乐有限公司所发“通告”的回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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